茜茜蹙眉看向杨炯,面上也现出几分犹疑。
杨炯却背过手,从容一笑:“你先别急着否认。我先来给你们捋一捋这三桩命案的先后顺序。”
他迈步走向厅中高处,语气从容:“从尸斑出现的先后、血液凝固的程度、以及环境温度对尸身腐变的影响来看,乔多夫是最先被杀的,之后是厨子斯宾塞,最后才是镇长兰德。”
约翰面上笑意不改:“曾先生,您如何笃定这个顺序无误?况且,您方才在厨房里明明说过斯宾塞的伤口是利器穿刺所致,而今又说乔多夫也是利器所杀,可您又断言兰德的伤口是冰锥留下的。若真如您所说,这凶器忽而冰锥忽而利器,岂不是太麻烦了些?”
“麻烦?”杨炯挑了下眉,“这恰恰就是你的目的。你之所以要在斯宾塞的死亡现场大费周章地制造密室假象,就是为了扰乱我们对案发先后顺序的判断,从而掩盖你自己的行踪轨迹,制造不在场证明。”
约翰嘴角微动,正要再辩。
杨炯却抬了抬手,不给他开口的机会。
“从斯宾塞的死亡现场来看,凶手与他扭打搏斗过,说明斯宾塞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撞见了凶手的秘密,凶手猝然出手。而乔多夫和兰德则全无反抗,为什么?因为他们在临死前已经失去了抵抗的能力,全都中了毒!”
杨炯将那水晶酒杯举到烛火之下:“乔多夫和兰德如何中得毒呢?我们要寻找共同点,那就是都喝了这红酒!”
“可我也给其他几位女贵客送了酒……”约翰张口便道。
“没错。”杨炯打断他,“但酒窖的钥匙,只有你一个人有,对是不对?”
这般说着,杨炯突然上前,不等约翰反应,伸手从他腰间那串铜匙中摘下一根极细长的铁钥,举过头顶。
那铁钥比寻常钥匙长出一倍有余,头端尖细,通体打磨光滑,尾部带着一圈齿纹,约莫一根筷子粗细。
“冬宫酒窖因藏酒需恒温,木门造得极厚极密,这把长钥便是开门所用的特制铁器,约翰从不离身。”杨炯转身走到乔多夫尸身旁,蹲下去,将那铁钥的尖端正对着乔多夫脖颈上的创口,缓缓探入。
众人瞪大了眼睛,只见那钥匙和伤口竟然严丝合缝,毫无阻碍。铁钥的尖端没入伤口近寸深,边缘的皮肉与铁器表面完美贴合,仿佛那把钥匙便是照着这伤口的尺寸铸造出来的一般。
杨炯拔回钥匙,直起身来,铁钥尖端沾着暗红色的血垢,他转头看着约翰,声音冷淡如淬了寒冰:“你大概也没想到,乔多夫死在了温泉池里,血流通畅、水流冲刷之下,伤口泡得皮肉翻卷,反而把内里的创口形状暴露得一清二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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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创口的截面,分明就是这把钥匙的形状。要不要我现在就去试试斯宾塞的伤?看看是不是也严丝合缝?”
约翰笑意凝在嘴角,可很快又恢复了从容,轻轻摇头:“曾先生,您方才明明说兰德镇长是死于冰锥,怎么如今又扯到钥匙上了?难道我中途还换了凶器?我也太有闲情逸致了吧?”
“你倒会混淆视听。”杨炯冷笑一声,踏前一步,“请你举起右手。”
约翰一怔,下意识举起了右手。
杨炯指着他的手掌,沉声道:“你手上这些冻疮,新痕旧瘢我一眼便能分辨!早年我领兵奇袭大金国上京,寒冬腊月里攻城,无数将士手足冻裂生疮,什么样的冻伤没见过?
新疮与旧痕区别极大!你右手指节上这些红肿发亮的冻疮,分明就是最近十日内新生的,你一个王室总管,真需要这般劳苦?我看你是从一开始便打算了用冰锥谋害人吧!这些冻疮应是你自己私下用冰锥训练所致,对是不对?”
约翰的嘴唇翕动了一下,没有出声。
杨炯步步紧逼,继续道:“你最开始打算用冰锥杀人,冰锥应该是藏在厨房储水池中,如此才不至于被人发现,你只需要等,等镇长和乔多夫同时在冬宫,等暴风雪封山。
可你没想到我们突然到访,打乱了你的节奏。
你不得不提前动手,先杀乔多夫。
所以,你以送热红酒为名,把掺了曼陀罗粉的酒送给乔多夫和兰德。可你没料到温泉会加速血液循环,乔多夫饮下酒后药性发作比预期快得多,你回来的时候,他已经晕死在池边。
你来不及去厨房取冰锥,只能临时用随身携带的铁钥刺入他脖颈,这便是第一桩凶杀!”
杨炯顿了顿,绕到约翰身侧,语速愈快:“杀了乔多夫后,你心中仓惶,匆匆赶去厨房取冰锥。
可你没想到厨子斯宾塞正撞见你的秘密,你便同斯宾塞厮打起来,情急之下用钥匙杀了他,随后用冰块卡住门栓制造密室假象。
而后你带着冰锥去二楼杀兰德。
兰德本就饮了毒酒昏昏沉沉,你用冰锥刺入他脖颈,冰锥融化,水流混着血迹浸透衣襟,你匆匆撕走账册中那一页军需记录,却慌中出错,指甲划破了纸张边缘,留下血迹。”
“可……”约翰刚开口,杨炯已经打断了他。
“我为什么笃定兰德一定是最后死的?因为在我踏入厨房时,你伸手拦我,我触到了你的手。”杨炯抬起自己的右手,“冰凉彻骨,分明是刚握过冰锥后尚未回暖的温度。”
约翰的脸色终于彻底沉了下来,冷笑:“可我没有杀斯宾塞的动机呀!你说他撞见我的秘密,我有什么秘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