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已经是沈怀义能替她争取到的最好条件之一。
至少他没有为了多拿几百文要求直接卖断。
谈妥以后,孙婆从随身包袱里拿出一份文书,让沈三公和沈怀义看。沈知闲坐得不远,也跟着扫了一遍,里面有不少她不熟悉的契约用语,但基本意思看得懂:沈氏女知闲,年八岁,父失踪、母亡,由族亲代为安置,交由孙氏寻找合适主家,得钱八贯。
她看见“得钱八贯”时停了一下。
然后问:“这八贯归谁?”
屋里瞬间安静。
孙婆先笑出了声:“你还真是什么都问。”
沈三公皱眉:“你一个孩子管这个做什么?”
“因为卖的是我。”
这句话一出来,屋里更安静了。
沈知闲没有赌气,也没有讽刺,只继续说道:“阿娘留下的东西以后是我的,阿耶的田和铺子也说等我长大以后给我,那现在这八贯怎么算?”
沈三公脸色已经不太好看:“族里养你这些日子不要钱?你阿娘的丧事不要钱?以后田产替你照看不要人出力?这些账难道都不算?”
沈知闲没有争辩。
因为这些支出确实存在。
她只问:“那能不能记账?”
沈怀义看了她一眼。
“怎么记?”
“阿娘丧事花多少,我住在伯父家这些日子花多少,孙婆拿走多少,剩下多少,都记下来。以后如果还有,就放在账上。”
沈三公明显想说什么。
沈怀义却先开口:“可以。”
老人转头看他。
沈怀义说道:“她说得也没错,本来就是二房的事,账清楚些省得以后有人说闲话。”
最终,八贯里先扣除了周氏丧葬中由族里垫付的一部分钱,又算了这些日子的衣食和其他杂费。具体数字并不算离谱,至少沈知闲看过以后没有发现明显虚高,剩余的钱则记在沈家账下,由族里暂时保管。
她依旧拿不到。
但有记录。
有记录总比没有强。
沈知闲已经把自己的标准降得相当现实。
文书最后需要按手印的时候,孙婆忽然看向她:“你也按一个。”
“我?”
“当然。你识字,又不是三岁孩子,省得以后说不知道自己去哪。”
沈知闲看着那张纸。
她上辈子签过很多字。
入职材料。
租房合同。
银行文件。
会议签到。
培训签到。
甚至凌晨一点的专班材料流转单。
从来没有哪一次签字,是为了确认自己被别人以八贯钱带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