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设计来自制作人。
网站域名和设计费用由林见月支付。
运营体系由她推动建立。
如果现在真要卖,谁都不是百分之百独立所有者。
这就是之前没想到的坑。
法务顾问建议先签一份共同项目协议。
不管卖不卖,先把权利写清。
林见月同意。
她没有因为自己出了钱,就要求拿大头。
也没有装大方说全部给合作社。
最后定的是:
合作社持有品牌主体权益。
林见月的项目投入作为可回收项目资金,不转化为永久品牌所有权。
未来若有利润,在项目资金回收完之前,按约定比例优先回收;回收完以后,她只保留一个很小的顾问收益比例,且可随时放弃。
萨米娅听完问:“那八百万如果卖呢?”
“先别问我。”
“这是你们的品牌。”
“你们投票。”
十六个人吵了一下午。
有人想卖。
八百万太多了。
有人不想。
怕卖掉以后又变成低价供货。
最年长的那位手艺人一直没说话。
直到最后才问:
“卖了以后,价格谁定?”
“对方。”
“我们做什么谁定?”
“对方会下订单。”
“那不卖。”
她只说三个字。
屋里突然安静。
萨米娅翻译完,林见月莫名有点想笑。
几周前,这位阿姨还不敢相信自己的地毯值更高价。
现在已经开始在意谁决定她做什么。
这就是变化。
最后投票。
十票不卖。
六票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