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在路边一块石头上坐下来,从怀里摸出旱烟袋,哆哆嗦嗦地点了一锅。烟雾缭绕中,他那张布满沟壑的老脸忽明忽暗,眼神却越来越沉。
他在想:那孩子生下来,若是沈远的种,自然皆大欢喜——东家有后,柳氏有靠,他老徐什么也不是,还是船尾那个补网劈柴的老船工,远远看着别人一家三口过日子,自己蹲在船尾抽旱烟,熬到哪一天干不动了,被东家打发下船,找个破庙等死。
这就是他的命。
他认了。
可万一呢?万一那孩子是他的种呢?
这个念头像一颗火星,落在他那堆干柴般的心上,腾地便烧了起来。
他想起那夜柳氏饮了酒,在船尾拉住他的手,说的那些温言软语。
那是他活了五十多年,头一回有女人主动碰他。
那夜之后,他便再也回不去了。
他不再甘心做那个蹲在船尾、被人呼来喝去的老船工了。
他也有过女人,也可能有过孩子。
可那孩子生下来,他连上前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。
东家会抱着那孩子,逗他笑,教他说话,那孩子会叫沈远“爹”。
而他呢?
他只能远远地看着,连伸手摸一下那孩子的脸都不行。
万一那孩子长大后眉眼口鼻越长越像他——东家不是傻子,迟早会看出来。
到那时,莫说是孩子,他和柳氏都得被赶下船去,甚至被送官法办。
他越想越怕,越怕越想,手中的旱烟早已熄了,他也没有察觉。
太阳已经完全沉下了西山,暮色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,把田野、村庄、远山都染成了铅灰色。
他想:柳氏能怎么办?
她一个女人家,孩子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,她难道舍得把孩子扔了?
就算她想送人,东家也不会答应——东家以为这孩子是自己的骨肉,怎么可能拱手让人?
既然不能送人,那便只有一个法子了。
那个法子像一条毒蛇,悄无声息地钻进他脑子里,吐着信子,让他浑身打了个激灵。
他猛地站起身来,把旱烟杆子往腰间一插,大步往码头方向走去。
夜风吹在他脸上,非但没有让他清醒,反倒把他脑子里那团火越吹越旺。
他在心里盘算着:孩子若是长得像沈远,那便罢了——他认命,这辈子注定绝户,死了便死了,没人烧纸钱也无所谓。
可若是长得不像沈远,也不像自己,像柳氏——那这孩子他便要定了。
他不能让他的骨肉叫别人爹。
他这辈子窝囊够了,被人呼来喝去大半辈子,临老老天爷给了他一个种,这便是他翻身的机会。
到时候,这条船、那些货、那些银子,还有柳氏,他全要。
孩子需要一个爹,柳氏需要一个男人,他来做那个人。
他不会再蹲在船尾补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