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是别人的地盘,实在也太乱来了。
燕京墨是个招蚊子体质,山里蚊虫多,他已经被咬了不少包。
燕京抹脸皮薄,祝余不想让他难堪。
昨日亲他时这,十分克制,生怕留下印记,被人瞧见了不好。
忍得很是辛苦,没成想,竟然还是被误会了。
与其这样,昨日就应该直接吻他,何必如此辛苦。
燕京墨无奈的表情,被盛景认定,这就是承认了的表现,手撑在栏杆上,笑得直不起腰。
燕京墨无语片刻,问:“很明显?”
虽然他和祝余都心知肚明,这是蚊子咬的。
但,鉴于盛景的表现,还是藏一下比较好,免得又有人误会。
盛景摇摇头:“不怎么明显,我看到是因为你刚刚侧头的动作大了些,不特意去瞧的话,看不见。”
燕京墨这才松了口气,重新躺回躺椅上,悠哉悠哉喝茶,吃点心。
盛景看了燕京墨一会儿,凑过来,在他耳边低声问:“你夫婿怎么这么爱咬你?”
“嗯?”燕京墨疑惑:“你又看见什么了?”
盛景指了指燕京墨手腕内侧。
这一会儿,不是蚊子咬的了。
燕京墨垂眸,看到手腕上那枚牙印,整个人瞬间红了,像是被煮熟的小虾米,恨不得立马找个地方藏起来。
这是昨晚………的时候咬上去的。
其实并不明显,印记也快消失了,奈何盛景眼神太好了,被衣裳挡了一半,他还能看清楚。
燕京墨“唰”地一下,把袖子往前拉了一截,将手全部严严实实挡住,喊:“没有!不是他!你想什么呢!都说是蚊子咬的!”
截然不同的表现,让盛景愣了一下,没反应过来,愣愣道:“那你急什么?”
“谁急了!”燕京墨像一只炸毛的小猫,连尾巴上的毛毛都炸了刺。
明明急得不能再急了,偏偏要嘴硬,气势汹汹质问回去,“谁急了,我才没有!”
盛景突然想到一句话:此地无银三百两。
看来脖颈上那个,确实是蚊子咬的。
但手腕上这个,可就不一定了。
盛景笑弯了腰,边笑边往后退,道:“好好好,蚊子咬的,我不问了,行了吧。”
燕京墨“哼”一声,脸上的红还未褪干净,依旧嘴硬:“本来就是。”
说完,他拿了块糕点,立马消失在盛景眼前。
又在马场待了一天,直到太阳落山,燕家三人这才打道回府。
三人歇了一晚,第二日该上学的上学,该去铺子的去铺子里忙活。
夫夫俩人先是把燕青送到书院,这才去了火锅店里。
这两日铺子都由唐木看着,这人虽然年纪小,可办事靠谱,厨艺也很不错。
燕京墨教了两回,他就已经上手,并且做的很是不错。
他瞧见燕京墨回来,主动把这两日铺子里的情况说了。
“这两日生意都不错,客人很多。”唐木翻开本子,一一同燕京墨汇报:“这就是营收情况。”
唐木不识字,记不来账本。
他给燕京墨看的本子,是用他自己的方法记的,若不是有解说,燕京墨完全看不懂,上头写了啥。
因为在燕京墨看来,这就是乱写乱画,这儿一个圈,那儿一个叉,横平竖直的线条,毫无规则可言。
唐木竟然能把每个线条都解释的很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