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低的嗓音落在耳后,像一股撩人的晚风。
熊辛瑟缩双肩,下意识反驳:“我也不想,可是……”
“你确定去了能帮上忙?会不会你朋友自己追比较好?”
席琛说完,俯身擦过她颅顶,还轻嗅她的缎发,绵延往下,灼热的呼吸喷在颈鬓间,惹得熊辛耳根发热。
“你别……嗯?等一下,你知道甄甄喜欢杨大哥?还知道她要追他?”
熊辛本想转过身,却被男人单手搂住腰肢,箍得死紧,令她动弹不得。
这人还得寸进尺,咬了一口她的耳垂,惩罚似的:
“这不是很容易听出来的事儿?”
原来,昨天的电话里,席琛一听就察觉到。
“这是人家的好事,你去了是想当电灯泡?如果不想去就找个借口拒绝,还是说你其实想去?为什么?”
说到后来,语气渐急,还将下颌抵在她肩上暧昧磨蹭。
胡茬擦过她细嫩的肌肤,带来细微的痒意。
“胡子有点扎……”
席琛闻言立刻抬头,垂眸看见她那如玉白肤泛起火辣刺红,顿时懊恼。
“抱歉,是不是很疼,需要上药吗?”
他终于肯放过她,由着她转过身来。
方才没仔细瞧,现在几乎脸贴着脸,熊辛这才发现他眼下覆着乌青,眸中缠着红血丝。
“不疼,不用。你说你熬夜,不会是一整夜没睡吧?”
“好吧,是没睡,但我碰你前洗过澡,只是忘记剃胡须。”
席琛摸了摸下颌,似在自嫌,又像在不好意思。
但熊辛并不介意,因为早上在镜前接吻时,她就察觉到胡茬。
老实说,有别样的感觉。
席琛将话题转回:“所以,你还是要去吃这顿当电灯泡的饭?”
“啊?哦,是,我答应甄甄了的,毕竟他们不算熟,需要我帮忙牵线。”
这话并没有故意解释,但在席琛听来倒是顺耳许多。
他点头,终于微笑:“行,那我也跟你去。”
“你去做什么?”
“杨大哥来过我的葬礼,礼尚往来,我也得帮他一把。所以,和你一起去当电灯泡,照亮别人的爱情,不好吗?”
这人以为自己很幽默?还有,为什么好好说着话,又突然凑近?
熊辛有种微妙的直觉,如果拒绝,他会气势汹汹地咬她。
“还是说,你不想我陪你去?怕有什么是我见不得的?”席琛一边说着,一边将她的鬓发别到耳后,轻轻吐息:“嗯?”
咽了咽口水,熊辛低声应道:“才没有,你想去就去,但我得先问问甄甄。”
席琛盯着她编辑短信,看她打出老公二字时,心腔一暖,唇角微扬,可还是在她发出前,适时提醒:
“你可不能说是带老公过去。毕竟在外人看来,我已经死了~”
熊辛愣怔。
想到昨晚梁以甄问起时,她并不觉得席琛已经死了,自然也没有太多感觉。可白天和席女士聊过后,再想到他们如今皆是自由身,胸口竟又闷了起来。
席琛见她收起手机,却迟迟不说话,便望进她的双眼。
“你是不是想问我什么?”
熊辛猝然撞进他的眼眸,竟一时出了神。直到掌心被捏,才恍然抬头。
“什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