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像刻意。
像惯性。
像早上她经过厨房门口会顺手把抹布挂好一样自然。
但这个动作跟以前不一样。
以前她碰我,是妈碰儿子。
现在她碰我,是女人碰男人。
区别在哪。区别在她碰完以后手指会顿一下。
不是收回去,是顿一下。
像是皮肤自己不想离开。
傍晚六点。方咏珊在厨房做晚饭。
不是大菜。
是剩料。
冰箱里有半颗卷心菜、两根腊肠、两颗鸡蛋、昨晚剩的冷饭。
她把冷饭倒进锅里,用锅铲背碾碎。
鸡蛋打进去,蛋液裹着饭粒,在热油里翻成金黄色。
腊肠切得很薄,卷心菜切得很细。
炒饭的味道从厨房里漫出来,油香、蛋香、腊肠的甜、卷心菜的焦边。是那种在毕架山老宅里闻了三十四年的味道。
她盛了两碗。一碗推到我面前,一碗自己端着。没去餐厅。就站在厨房的料理台边上吃。
“今天不摆桌子。”
她说。
“就这里。”
她低着头扒饭。筷子动得很快。碎发从耳后滑下来,她抬手别回去,手指上还沾着炒饭的油光。
我看着她。忽然想起一件事。
“你昨天说。我爸从来没碰过你。”
她的筷子顿了一下。
“嗯。”
“那你跟他结婚三十多年。”
“一次。”
她打断我。把筷子放下。端起水杯喝了一口。
“一次。你两岁生日那天晚上。他喝醉了。把我当成冯昭慧。”
厨房里只剩冰箱的嗡嗡声。
“第二天早上他醒过来。说对不起。我说不用对不起。反正只有那一次。从那以后,他住二楼,我住一楼。”
她把水杯放下。看着我。
“所以你问昨晚我在高潮的时候为什么哭。不是因为舒服。是因为三十四年。第一次有男人在床上的时候叫的是方咏珊。”
她把碗放进水槽。开水龙头。水哗哗地冲在碗沿上,溅起来的水珠落在她的围裙上,洇成一小片深色。
我从后面走过去。
站在她背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