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着她。她侧躺着,蜷着身子,脸埋在枕头里。睡得很沉,像那个十一岁的小姑娘包完粽子以后累了,趴在潮州会馆的桌子上睡着了。
手机的屏幕亮了。一条信息。
方咏珊。
“她喝了吗?”
我回复:“喝了。烧退了。”
“那你什么时候回来。”
“等天亮。”
三秒之后。
“好。”
又隔了两秒。
“若诗小时候最喜欢花旗参炖鸡。每次发烧都要喝。”
我捏着手机看着这句话。
看了很久。
灶台上的火苗。
冰箱里掏出来的花旗参片。
围裙上绣着褪色的桂花。
所有这些东西,都跟三十四年前那天一样。
只是换了人。
“下次炖汤我也想喝。”
我打字。
那边隔了五秒。
“想得美。”
但紧接着弹出来一个小表情。一只猫,抱着一个汤碗。汤碗上面冒着弯弯扭扭的热气。
方咏珊从来没有发过表情。这是第一次。
……
凌晨五点半,方若诗醒了。
她睁开眼看到我的第一句话是:
“你还在。”
“你还在。”
我说。
她撑着坐起来。病号服皱成一团,扣子系错了排。她把头发从脸上拨开,看着窗外那一小截灰白色的海。
“天还没亮透。”
她说。
“嗯。”
“那我再说一句。”
她转头看着我。
“昨晚的事。不要告诉咏珊。也不要告诉你爸。”
“为什么。”
“因为这是我一个人的。”
她低下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