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照镜子的时候,都觉得自己陌生。
陌生,又欢喜。
她很期待分娩这一天。
她要把孩子生下来,平平安安地,带到谭啸天面前。
这个孩子,是她的软肋。
也是她的铠甲。
她看得很重。
她感激上天,让自己能为这个男人生孩子。
还是唯一的一个。
……
谭啸天每天陪着她。
一日三餐,全是他做。煎炒烹炸,手艺见长,把个失忆废人练成了半个厨子。
江月爱吃的口味,他记得门儿清。
失忆归失忆,舌头没失忆。
天气好,就牵着她出去放风。看云,看山,看日出日落。
江月有时候夜里睡不着。
会想一件事。
要不,就带他隐居吧。
两个人,再加一个孩子。谁也不见,哪儿也不去,就这么过一辈子。
会不会很幸福?
想着想着,她又摇头。
不行。
他还要找记忆。
那是他这个人剩下的最后一半。不能因为自己想安生,就不顾他的感受。
那样的话,她就真成了故事里那种女人了。
……
十月怀胎,一朝分娩。
日子,终于到了。
十月,说长不长。
那天,江月的勇气显然不太够。
疼得满头是汗,攥着谭啸天的手不撒开。指甲掐进肉里,掐出了十个月牙印。
“你疼就哼哼!”
“我不能哼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