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弟弟,姐姐带你去洗洗。
好嘛。”
接着方登蹲下来声音温柔的对小男孩说道。
“谢谢,姐姐。”
小男孩立马点头答应。
接着方登就去带着小男孩,回临时营地,洗了一下身子!
擦去身上的土泥,用印着“为人民服务”的白色半截袖,给小男孩穿在身上。
“这小崽儿长得这么俊,谁家大人咋这么马虎,把孩子整丢了!
还跑这嘎达来了,该不会是让人拐过来的吧。”
看着白白嫩嫩的小犊子。
一旁的韩奎武一脸惊讶的说道。
毕竟这里可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内蒙古。
生长在这的小孩子普遍脸蛋大多带着两团高原红。
风吹日晒,皮肤偏粗,颧骨略高,眼型偏细长,黑眼珠很亮,眼神直愣愣,看人也不躲闪。
草原烈日大风,他们这些从吉林过来的学生,一个个也皮肤黝黑粗糙,脸上带晒斑、起皮,指甲缝嵌泥土。
大多戴旧草帽、洗褪色劳动布工装、胶鞋,衣服沾满尘土草屑,不少人戴眼镜,镜片蒙一层土。
而这这孩子看着皮肤白净,不见半分草原风吹日晒的红脸蛋,眉眼清秀,眼睛滴溜溜的,跟草原本地的娃娃全然两样。
“他是一问三不知。
不过八成就是拐来的。
也不知道他的父母,发现他丢了现在要多着急啊!”
方登看着这个漂亮的小男孩,认同的点点头说道。
“姐姐,我饿!”
而小男孩抬头对方登傻笑道!
“好的。
我这就给你打饭去。”
接着在等待公安来的时候,小男孩拿着方登的饭盒大口大口吃着饭。
让周围人目瞪口呆的是,这孩子太能吃。
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,没想到这小东西吃了两人份的饭菜还能接着吃。
而小男孩也不怕周围的围观,一边努力吃饭一边带着一丝伤感的眼神看向墓地洞口。
没错这个小男孩不是别人,正是消失几个月的特大杀人案通缉犯吴鑫。
他没有消失,一直都在。
至于他为什么变成小孩子,从地里爬出来。
那是因为他是不死不灭的存在。
只要还有一个细胞,都能重新复活。
既是天赐,也是一种诅咒。
在他身边的人,很少有好下场的。
几个月前。
吴鑫为了躲开白琉璃的纠缠,便跟着王凯旋跑到这片草原帮着找墓地。
也权当是散心,还有钱赚。
说起来以前为了混一口饭吃,他也曾伪装成云游和尚四处游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