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成功又抑郁一下,深吸一口,终于下定决心。
立即挥毫写就一封《告辽东父老同胞书》,也就是《杀胡令》,张煌眼接过,大喜。
苍遒有力的笔锋,充满着肃杀的杀气。
只见信曰:
《告辽东父老同胞书暨杀胡令》
“大明山东总兵、招讨大将军郑成功。”
“大明山东副总兵、招讨副将军张煌言。”
“特告辽东忠义遗民、流离赤子、海陆将士。”
“天地有正气,凛然万古存!
建奴鞑虏,本化外野人,沐我天朝雨露,不思感恩,反怀豺狼之性。
自奴酋努尔哈赤倡乱以来,暴行累累,罄竹难书!”
“其罪一:屠戮遍野!
首屠沿海之民,惧我泛海求生;再屠贫寒之家,诬为穷鬼;终屠富庶之户,尽夺其财!
辽东百万生灵,尽化冤魂!
此乃第一笔血债!”
“其罪二:掠人为奴!
强颁《逃人法》、《连坐法》,一人欲脱逃,全家皆诛!
视我汉民为牛马,驱之如猪狗。
更屡屡叩关,劫掠山东、河北百万同胞,世代为畜,此乃第二笔血债!”
“其罪三:毁我毛发!
悍行“剃发易服”
之令,留发不留头,留头不留发,妄图亡我文明!
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何罪之有?俱去值,头、发皆去,此乃第三笔血债!”
“其罪四:三光肆虐!
其兵锋所至,村庄焚为焦土,城池夷为平地!
男子杀绝,妇孺淫掠,财货劫空,牛羊驱尽!
此等“抢光、烧光、杀光”
之策,非人间应有,此乃第四笔血债!”
“今陛下亲统大军,水陆并进,正是汉人复仇之时、亦是百姓立功之机。”
“百年之耻,血海深仇,此时不报,更待核实?”
“本将军和张将军,特颁下杀胡令:”
“凡我辽东汉人、忠义之士、无论军民,见建奴鞑虏,无论军民,皆可持械击杀之!
血仇不共戴天,勿存妇人之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