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娟笑了笑,“小书,以后你就做新闻发布官,你发言的时候,无论男女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。以前我觉得你好看,现在看,不仅男人觉得好看,女人也觉得好看。中国人觉得好看,外国人同样觉得好看。”
陶俊书嘟了嘟红唇,“欧洲人喜欢丰满一些的,我现在差不多五个月身孕,可能更符合他们的审美。”
“那也分人,我怀孕的时候反应大,脸上起了很多痘痘,难看死了。你看你,五个月了,皮肤反倒更好了。”郑娟由衷赞美。
“人家都说,怀孕时候起痘痘生男孩,一点痘痘不起生女孩,我这一胎会不会又是姑娘?”
说到这里,陶俊书靠在郑娟身上,“我倒是喜欢姑娘,可我爸总想着让我生儿子,看样子,不生儿子,就要一直生了。”
郑娟握了握她的手,“小书,你才二十四,周岁才二十三。按照我们周老板的说法,三十五岁前都是女人的巅峰,生就生呗。”
陶俊书摇了摇头,“再有两年,我就大学毕业了。毕业之后,我会把更多精力用在汽车设计上。生孩子太占用时间和精力了,老二生了,最多再生一个,三个孩子够了。
不过,要是生不到男孩,我爸一定会让我生下去。”
郑娟抿嘴一笑,“你不是有哥么,让你哥多生几个,不就完了。”
陶俊书轻叹一声,“我哥和嫂子又生了,还是姑娘。他们都三十几岁了,不想再生了。”
“秉昆还是很靠谱的,他说能生男孩就一定能生。我在想,年底再怀上一个,生个闺女。”郑娟憧憬着。
“姐,看到我家小陶虹,珊珊也想有个女儿了。”陶俊书娇笑着。
“她就是那么说说,他爸催着她多生几个儿子,说是他们这一脉,香火不旺,要几个儿子才行。”周秉昆接过话,笑着说。
“昆哥,现在国内不斗清朝余孽了?”陶俊书好奇问。
“还有,不过不像前几年那样了。不然,老曾也不能恢复原职。老曾说的没错,他前妻两个儿子已经成外国人,其他同辈都是人丁凋零,他想着让珊珊生四五个,最好都是儿子,这样才能开枝散叶。可珊珊也说,三个孩子就差不多了。”周秉昆解释着。
“珊珊才二十二,比我还小一岁,多生几个也没什么。”陶俊书笑着说。
郑娟握了握她的手,“珊珊说,她的体质容易发胖,用她家秘方,我们三个月就能恢复身材,她要半年,不想让秉昆嫌弃,就不想多生了。”
“她就是容貌焦虑,身材那么好,胖一些也没什么的。”说到这里,陶俊书想到了什么,看向周秉昆,“秉昆,蓉姐给我寄来信,说是她也怀上了!”
“是啊,结婚三年,终成正果。”周秉昆笑了笑。
“蔡晓光也算是把心放进了肚子里。一直以来,他总担心蓉姐不喜欢他了,现在有了孩子,心能放进肚子里了。”陶俊书笑了笑。
说到这里,陶俊书又问:
“昆哥,蓉姐信里说,冬梅姐离婚了?”
与郑娟、曾珊不同,陶俊书和周蓉、郝冬梅关系都很亲密。
在北大荒的时候,陶俊书和郝冬梅在一个小队,那个时候她身体弱,都是靠郝冬梅照顾;而从北大荒回到二道河农场,陶俊书和周蓉一起在二道河小学下乡。
可以说,与周家人关系最紧密的,就是陶俊书了。
周秉昆并不想细说郝冬梅和大哥周秉义之间的纠葛。
这件事,不能说实话,只能用假话敷衍。
而周秉昆本是那种对待感情心底纯粹的人,并不愿意随口编造谎言。
可无论如何,郝冬梅腹中孩子的身世,绝不能泄露分毫。
整件事的始作俑者,是他大哥。
陶俊书既然开口问了,他总要回应,于是沉声道:“冬梅姐有了孩子,大哥跟郝家有了分歧,就分开了。”
周秉昆避重就轻说了一句。
“冬梅姐是那种对感情极其纯粹的人,要不是遇到让她无法释怀的事,绝对不会分开的。其实这样也好,我始终觉得冬梅姐和你哥更像革命同志,更像亲人,不像爱人。或许分开之后,都能有新的生活。”
和旁人觉得郝冬梅与周秉义是青梅竹马、天作之合的看法不一样,陶俊书很早便察觉到,两人的婚姻远没有表面那般美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