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知微只是觉得住得不舒服。
“二十一年。”
沈怀安低声道。
“你就没有一点舍不得?”
林知微看着他。
身体里忽然涌起一点很淡的酸涩。
不是她的。
是原主的。
二十一年怎么可能没有舍不得。
十七岁嫁给一个人。
陪他吃苦。
替他生三个孩子。
从青丝熬到快四十岁。
她大概舍不得过很多次。
所以才会拖到最后,把命都舍进去了。
“有过吧。”
林知微说。
沈怀安抬眼。
“但舍不得的那个人,已经不在了。”
他怔住。
林知微没有解释。
“拿和离书吧。”
这一次,沈怀安没有再说话。
半个时辰后,孙账房被叫来。
重新拟了两份文书。
第一份是和离书。
第二份是财产清算约书。
三间铺子、柳河庄、城南宅院先归林知微。
一万四千两十日内交付。
其余嫁妆及二十一年收益,待旧账核清后另算。
三个孩子仍留在沈家,但林知微可以随时见。
写到这一条时,她停了一下。
“不是可以随时见。”
孙账房抬头。
“夫人的意思是?”
“孩子不是东西。”
“我和沈怀安和离,不代表我跟他们断绝关系。”
“把这句话写清楚。”
孙账房有些为难。
这种话以前的和离文书里很少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