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情分已尽,自愿和离。
三个孩子归沈家。
城南宅院归她。
三间铺子归她。
柳河庄归她。
另给现银八千两。
之后婚嫁各不相干。
看起来和沈怀安昨天答应的一样。
“通州那处田庄呢?”
她问。
“已经卖了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卖掉的八千两呢?”
“给你的八千两,就是补那处田庄。”
“那我当年陪嫁的六千两现银呢?”
沈怀安脸色沉下来。
“知微。”
“嗯?”
“你真的准备一笔一笔算?”
“对。”
“那些银子二十多年间都花在这个家里了。”
“那也是我的钱。”
“我们做了二十一年夫妻!”
又来了。
林知微现在一听这句话就头疼。
“所以呢?”
“夫妻期间我花的钱,和离就不用还?”
沈怀安盯着她。
“那你这些年吃穿用度,难道不花沈家的银子?”
“可以算。”
林知微点头。
“我的吃穿用度,你列出来。”
“该扣多少,从里面扣。”
沈怀安被她噎得半天没说出话。
沈砚之终于开口。
“母亲,六千两不是小数目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父亲一时拿不出这么多现银。”
林知微抬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