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见月看了品牌。
连锁生鲜平台。
跟内容甚至有一点关系。
“接吗?”团队问。
她没有立刻拒绝商业化。
只问:
“冠名要改片子吗?”
“片头五秒标识。”
“片中不植入。”
“何叔那边呢?”
“合同里没约商业冠名,需要补充同意。”
“先问他。”
何叔听见八百万,第一句:
“你赚这么多?”
“项目赚。”
“那我能不能加钱?”
所有人一愣。
何叔笑。
“开玩笑。”
然后他说:
“你们该赚就赚。”
“别把我卖的菜说成他们平台的就行。”
冠名最终签下。
八百万。
扣除制作、研究、授权、团队成本后,项目第一次真正盈利。
系统弹出:
【创作项目商业闭环完成。】
【宿主是否提取个人分成?】
林见月看着选项。
突然意识到——
何叔看粗剪时,还指出一个事实错误:字幕写他凌晨两点开工,其实旺季一点半就开始,淡季三点也有。他说观众未必在意,但“拍我就拍准一点”。林见月当场改。她越来越明白,被拍的人不是素材供应者,也可以是事实核查者。
八百万冠名谈判里,品牌原本要求在宣传文案里写“致敬城市守夜人”。林见月不同意。不是这句话有多坏,而是整部片子恰恰不想把普通工作拔高成英雄叙事。最后改成“凌晨三点,城市仍在运转”。品牌接受。
项目第一次盈利以后,团队有人提议马上复制模式,一口气拍六个城市。商业上很合理。林见月却没有答应。第二集之所以成立,是因为她真的在那个问题里待过。若下一步只是因为模式能赚钱就批量生产,很可能又变回她最初害怕的“隔着玻璃”。
上线前,何叔最后一次看片时主动要求把一句粗口留着。制片原本想消音得更干净,他说自己平时就这么说话,别剪得像文化人。林见月尊重。纪录片不是替别人修一张更体面的履历,而是在不伤害对方的前提下,让一个人保留自己的质地。
她拍片,开始能自己赚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