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跃问:“那你还记得我吗?”
警察依旧是乐呵呵的:“其实是记不清楚了,当时你脏兮兮黑乎乎的,又瘦又小,和现在差距蛮大咧,我还真没认出来。”
时跃又指指骆榆:“那他呢?”
“我对这个小同志印象还蛮深的。”
警察说,当时做笔录的时候,时跃的精神就崩溃了。
不认识任何人,不相信任何人,只信任把他从垃圾桶捡出来的骆榆,骆榆要回家了,他缠着骆榆不让他走。
骆榆没办法,只能把时跃带走,给他订了两周的酒店和外卖,还陪他住了两个晚上。
当时立案办案什么的也都是骆榆过来跑动的。
骆榆当时也才是个刚初中毕业的小孩,虽然身边有一个保镖,但保镖除了骆榆的安全之外不管任何事,骆榆就自己摸索着走完了所有流程。
后面时跃的情绪也稳定了,警察们也就将时跃从警察局里接出来,让他住回了公安局。
结案以后,骆榆还是隔两天就过来警局一次,直到听说时跃已经住回了自己家,也联系好了学校就等假期结束去上之后,就没再来过了。
当时所里还给骆榆发了个‘见义勇为’的锦旗。
时跃从没听骆榆给他讲过这些事。
他不知道为什么骆榆总是做了好事不留名,如果不是他今天来警局,骆榆做过的好事就跟那面锦旗一样被压在箱底了。
在时跃看来,骆榆做了好事就应该得到表扬和当事人的感谢。
时跃转过身,张开手臂拥抱了骆榆,瓮声瓮气地说:“谢谢你。”
警察核对完他们的身份无误后,就带领他们看了卷宗。
卷宗里包括一些程序性文件和证据材料,里面还有一张受害者的照片。
尸体面目全非,像被大火烧过,身形也和父母重合。
时跃当即就失态了。
他视线模糊看完了卷宗。
当年案件的结果是有个男人被判了无期徒刑。
回去的路上,时跃心不在焉,差点闯了红绿灯,要不是骆榆拉住他,他差点就冲进车流了。
时跃低头看向骆榆抓在他手臂上的手,对他说了句谢谢,骆榆抓的很紧,时跃甚至能看见骆榆手上的青筋。
手!
手指!
昨晚上做的那个梦一幕幕出现在时跃脑中,时跃清清楚楚地记得,梦里,有根棍子打在了妈妈的手上,妈妈的大拇指断了。
而照片里的那个女人,两只手都好好的,没有一点不自然的痕迹。
时跃也没在卷宗里翻到那两个人的DNA数据。
会不会,爸爸妈妈根本还活得好好的?
时跃就在街上泪流满面语无伦次地对骆榆说:“我想重新调查,妈妈手指断了,没有DNA,照片没断,他们那么厉害,他们不可能就那么轻易的死了。”
情绪太激动,时跃竟然在十字路口就开始嚎啕大哭。
最后是怎样回的家时跃忘记了,等反应过来,时跃就已经躺在了自己的床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