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姐们倒是变了脸色,原本歪歪斜斜地喂酒卖笑,这下全都坐正了身子,仿佛是礼仪小姐。
“……上个月就查过了,我们这里是正经营业场所,喝酒唱歌的地方,没有见不得光的事情。”
经理早有防范,递上来公文和证件,领头的支队长看都没看,打开强光手电在包厢角落照了一遍。
“我们接到群众举报,说你们这里有消防隐患。”
今晚当然是一无所获,九龙上面有保护伞,撕破了,很可能大家一起淋雨。
按计划收队,我在走廊上清点执法记录仪的内容,想着明天报告怎么写。
夜场的灯光昏暗迷离,这里的每扇门背后,都有一个秘密。
走廊尽头,是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他穿着一件墨绿色的夹克,靠墙而立,手里是将将燃尽的半支烟。
他也看到了我。
我摘掉传呼机,不过数秒,一道霓虹闪过,走廊便没了踪影。
只有一支孤零零的烟蒂留在原地。
我对香烟的品牌一无所知,但唯独记得这款。
因为方敬秋也抽这个牌子。
收队回局,上交警备,换便服时,我听见支队长在水房讲电话,“你的线人靠不靠谱?每次放出风都是西北风。一个月出一次白工,阿姐,我们个个都有家要回的……”
这晚,我再度失眠。
我的偏执好似生了根。一本书才读了开头,就急不可耐地想翻到结尾,生怕迎来的不是自己期待的那个结局。
第二日清早,同样的时间,同样的车厢,同样的人。
我却觉得有什么变了味。
我问:“你在车里抽烟了?”
程木说:“是上一个客人抽的。”
我看了眼车缝里的口香糖,识破了他的谎言。
“我昨天在九龙看到你。”
程木回答:“代驾,去接人。”
他回答得干脆明了,没有回避,没做多余的解释,也没有言辞破绽。
临下车前,我告诉他,“如果你挣钱是为了买烟抽,去九龙鬼混的话,之后可以不用来了。”
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和他怄气,还是和自己怄气。但话已说出口,就如覆水难收。
我习惯了在感情里扮演更卑微的那个角色,就算巴掌扇在脸上,我也能缝补好自尊,假装无事发生。像小说里的悲剧人物,最擅长扮演苦情,活在自欺欺人的伟大中,感动不了天也感动不了地,却把自己感动得痛哭流涕。
可人若不爱己,又怎会被爱?
手机铃响,我看着显示屏上的名字,陷入了更深的忧虑。
这段时间,俞帆找过我很多次,打电话,发信息,无非是想见一面。
但我们之间,无论是为了钱还是为了情,这一面,都是多此一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