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身都带着一种力气被抽干的心悸,心跳也跳得很快。
昨晚的陆毓华仿佛一头凶悍嗜血的野狼,不给她任何逃脱的机会,疯狂地绞着她、索取着她的全部。
沈意棠根本无力招架,一次比一次更野蛮,更食髓知味。
黑暗中的那种疯狂和感觉,让沈意棠光是想想就感觉心口微微颤颤,连呼吸都跟着失了节拍。
陆毓华黑眸微垂,眼神凝视着她涨红的小脸,忍不住低头凑了过去:“八点多了。”
沈意棠被男人火热滚烫的呼吸弄得浑身一软,感觉身体肿胀不堪:“不行不行……”
她从男人粗壮坚实的臂弯里滚了下去,拿薄被将自己从头到尾都蒙着:“我难受,你给我出去。”
陆毓华沉默半晌,想起她昨晚双手无力地推开自己,让自己赶紧出去时,还软着声儿在喘。
那些令人面红耳赤的画面,让屋子里的气氛又变得暧昧起来。
沈意棠察觉男人半天没说话,下意识把蒙在头上的被子掀开,瞬间就对上男人黑沉锐利的深邃双眸。
“我的意思是,你在房间外面去等我。”沈意棠说话都虚得没什么力气。
陆毓华沉默半晌,将兑好的温水端到了床边的小柜子上:“那你自己洗一洗。”
说完,他又低头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:“慢慢来,不着急。”
转头离开房间的时候,陆毓华眼角的余光还能瞥见她白皙纤细的胳膊上,带着一些青紫的痕迹。
他眉头微拧,到底没控制住,力气大了点。
沈意棠的皮肤娇嫩细腻,哪能受得了这种横冲直撞的力度?
陆毓华有些后悔,昨晚虽然喝了太多酒。
明明他的理智其实一直都在的,只是后来彻底失控了,迷恋上了那种在破坏中陶醉沉迷的滋味儿。
以前部队那些糙汉,总是爱说荤话。
陆毓华听了也就听了,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迷恋上媳妇儿的温柔乡。
陆毓华长身玉立地站在招待所的房间门口,他耳力好,还能听见屋里传来的撩水声。
昨晚他其实也帮沈意棠洗过,可是他一整晚都牢牢地把妻子抱在怀里,沈意棠热出了一身又一身的汗。
早上再清洗一次,会更舒服一点。
沈意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明明感觉有种喘不过气的心跳加速。
可是被镜子投映出来的人偏偏面色红润,连双眼中都带着一丝满足后才会产生的愉悦。
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。
沈意棠把毛巾丢进水里,打算接下来几天,都要和陆毓华拉开一点距离。
沈意棠换好衣服后,又找出一条丝巾蒙住了脖子。
好在戈壁滩上风沙大,人人脖子上都蒙着丝巾来遮挡风沙,也没人会在戈壁滩上穿短袖。
因为戈壁滩上的夏天气候干燥,虽然在阴凉处很凉快,也没有蚊子。
可是一旦站到太阳底下的时候,那太阳火辣辣的能把人的皮肤都晒伤。
所以穿长袖衬衣刚好合适,不会热,又能遮阳。
还不会让人看出她和陆毓华刚做完了多么荒唐的事情。
沈意棠收拾整齐,打开门出去的时候,
正好碰到住在隔壁的雷鸣,也从招待所的房间里走了出来。
“早啊,沈工,陆旅长……”雷鸣精神抖擞地和两人打着招呼。
见陆毓华身型挺拔又笔直地站在房间门口,雷鸣还忍不住笑了起来:“陆旅长的军容军纪,真是随时随地都保持得很好啊。”
冷峻严肃,不怒自威,浑身上下都透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疏离。
这种强大凌厉的气场,让雷鸣特别羡慕。
他年轻时,也想练出一身这样的铁血杀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