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抱歉,我不烫头发。”沈意棠打断了乔薇的炫耀。
这个年代,其实越朴实越安全。
“乡巴佬。”乔薇用家乡话骂了一句。
转眼一想,也就她们家富裕,她才能想干啥干啥。
别看沈意棠嫁的是京城本地的军官,可是钱财这些,肯定比不上她们这种海城大家族。
可惜了,原本她是相中了陆毓华的,可是这男人太冷漠无情,根本不搭理她。
她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现在这个老公,人其实不错,长得也还行。
就是老家乡下的,吃饭不爱洗手,也不讲卫生。
她有时候都不想搭理对方。
二团团长李家福,大概也看出自己刚娶的这个老婆,浑身都是小资做派。
脸色十分难看的上前拉住了乔薇:“行了行了,赶紧收拾吧,再耽搁下去,天都快黑了。”
他把乔薇拉进屋子里,又关上门后,这才小声警告:“你这头发给我剪成解放头,还有你身上穿的衣服,都给我换成棉衣和列宁装。你穿成这样,可不行!”
“我怎么了?我穿的好看,你脸上不也有面子吗?”乔薇生气:“结婚前,你就说过,要照顾我、保护我;我现在穿个衣服,烫个头发你都容不下我?”
“怎么?你想让我和你乡下那个没人要的老女人一样,穿的艰苦朴素。在老家给你养孩子,照顾你爹妈?”乔薇的声音,很快就被李家福捂住了。
“你别瞎咧咧,我那是父母包办的婚姻,是封建旧思想。我们是离了婚,再娶你的,你别总拿她说事儿。”李家福放低了声音。
乔薇冷哼着拍开他的手,也骂了句‘乡巴佬’。
“以后你要是不喜欢和他们相处,就甭搭理。”陆毓华走到沈意棠面前,李家福和他现在这个老婆的婚姻,家属院里很多人都看不惯。
乔薇整天骂这个骂那个,总是把‘乡巴佬’挂在嘴上。
那些从乡下来的嫂子们,也贼讨厌她。
倒是沈意棠虽然看着漂亮娇弱,但是和嫂子们相处的时候,特别大方敞亮,而且不扭捏。
她还夸邻居嫂子鞋底纳得好,家里收拾得整齐,把那嫂子夸得心花怒放。
张爱花知道沈意棠她们要搬进来,还热情地送了沈意棠自己从老家带来的干牡蛎。
“别闻着腥,烧汤可鲜了。都是来随军之前,我自个儿下海里捞的。”这个嫂子名叫张爱花,性格特别爽朗大方。
沈意棠也喜欢张爱花这种性格,就笑着收下了,打算等搬过来那天再回礼。
“等我们搬过来请客吃饭的时候,就拿嫂子您送的牡蛎干烧汤给大家喝。”沈意棠其实特别爱吃海鲜的。
有了这袋牡蛎干结婚请客,又多了一道菜,真是两全其美!
“那感情好。”张爱花见她要用在婚宴上,有种找到知音的喜悦。
京城很少有海鲜,好多人都嫌弃腥。
沈意棠喜欢,张爱花就觉得这东西送的值。她乐的笑出了声,被隔壁乔薇听见后,乔薇白眼都快翻上天了。
果然是乡巴佬,乡巴佬就只会和乡巴佬混在一起。
“你可别说了。”李家福恼火:“你知不知道啥叫祸从口出?你这张嘴,迟早要给我惹事儿。”
乔薇冷哼一声,坐在床头生闷气:“我也要请客吃饭。”
“咱们是二婚,比不上陆团长是新婚。”李家福不愿意,他二婚娶比自己小很多的乔薇,已经被人嚼舌根了。
二婚再请客,这算个啥?
乔薇生气,拿枕头砸李家福:“早知道就不嫁给你。”
她说着,还忍不住站起身,跑到窗户边去看沈意棠她们家的情况。
沈意棠这个乡巴佬的命咋就这么好?嫁给京城本地人,家世好,还是个年轻英俊有前途的军官。
最重要是一婚,而且看陆毓华那样,还很紧张沈意棠这个小媳妇儿。
真是人比人,气死人了。
当初陆毓华咋就没看上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