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我计较,”董老爷把她按到椅子上,“丫头啊,没想到你小小年纪,还精通医术,了不得呀!”
“谈不上精通,我爹久病,我不过懂点皮毛而已。”
“还是个孝顺孩子,好,好啊……多大了?许了人家没有啊?”
晨香脑中陡然浮现他那个傻儿子的模样,惊道:“许了!下月就成亲。”
“退了它,”董老爷笑着拉起她的手,“这么聪明漂亮的丫头,全镇除了我董家,哪户人家能配得上?”
手上传来湿乎乎的感觉,晨香急忙用力抽出手:“晨香小门小户,怕配不上您家大少爷。”
“呵呵,你可别瞧我儿子憨,其实可知道疼人啦!还有我这个未来公公,也会好好疼你的。”董老爷说着又拉住她,脸也贴过去。
一阵热气混合着呛人的烟臭味袭来,晨香一下跳离椅子,躲得远远的:“董老爷,时间不早了,我要回家了。”
“站住!明天就是吉日,你今晚留在董家,明天就和少爷成亲。”
晨香握紧了拳:“董老爷,都民国十几年了,你不能不讲法律!”
“法律?”董老爷哈哈大笑起来,贴近她,指着自己鼻子说,“仔细瞧瞧,在吴镇,这个就是法律!”
夜阴沉沉的,起风了,门锁撞击门板,发出咣啷咣啷的声响,窗扇也被木条钉死了,只露出几个缝隙,不时晃过那个守门家丁的身影。
董老爷的确就是吴镇的王法,他说明天成亲,就绝不会拖到后天。外面响起喧闹声,过了一会儿又平息了。晨香知道那是大福在找她,可董家哪是他能硬闯进来的地方?要想逃出去,还是得靠自己。快三更天了,再过两个时辰天一亮,就彻底跑不出去了。她摸摸脖子上的翡翠项链,猜想如果拿出这条项链,守门的家丁会不会放自己出去?
爹说这串项链很值钱的,够普通人吃喝一辈子。一个家丁在董家,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钱吧?她摸着项链走到门口,又走回来,手指在花纹上来回摩挲。无数次假想过凭它找到亲生父亲,可是亲生父亲若知情,也一定不愿她嫁给董老爷的傻儿子吧?
走到门口,又走回来。要不就狠狠心,干脆嫁了?这么一想,整个世界都如山崩一样塌下来。她焦急地走来走去,一脚绊在一个花盆上。好疼!
连个花盆也和她作对。晨香瞪了那花盆一眼,下一秒,忽然视线一停,眼睛就亮了起来。真是急糊涂了,这么明显的气味近在眼前,竟然丝毫未察觉!
她蹲下身,小心翼翼地观察眼前这盆蛇蝎美人。这是一盆箭毒花,花瓣白底红丝,花形极美,喜阴耐热,生命力又强,唯一的缺点是全株有毒,见虫杀虫,见草杀草,鉴于这个特长,有些人家会把它放在仓库里驱虫。
晨香慢慢伸出手,摘下一片叶子。这花的汁液也有毒,沾到皮肤上会溃烂流脓,要是不小心吃下去……她还没见谁吃过这种花。她一边摆弄着花叶,一边看向门口,良久,视线终于又落回到花盆上。
6
晨香被扔到乱葬岗的时候,天下起倾盆大雨,她趴在泥水滩里,暗暗感谢天公作美。其实这感谢也是多余的,就算没有这场大雨,那些家丁也不会留下来观察她,毕竟求生是生物本能,谁见了瘟疫还不撒腿就跑?
谁知大福反倒把她抱得更紧,哭得也更凶了。她以为大福对她的在乎已经超越了对瘟疫的恐惧,不禁十分感动,谁知后来她醒来,大福告诉她,当时雨太大,他根本没听清她说什么,还以为她呻吟一声就死了。
晨香再次醒来的时候,一时看不出自己在哪里。屋子里没有灯,昏黄的光照得四壁昏暗,她四下打量,觉得有点眼熟,当看到大福练拳脚的背影时,一下子弹坐了起来。
“大福哥,家里怎么空了?”
大福正在踮起一只脚运气,听到她的声音猛然一顿,紧接着啪的一声摔倒在地,连滚带爬地赶到她床边,嘴巴不停地张张合合。晨香耐着性子,猜想他到底要说什么,最终却见他哇的一声哭出来,哭得像那天在暴雨里一样难看。
魏伯拄着拐杖进来,嘴唇不住地颤抖:“孩子……”
晨香反应了一会儿,脑子终于连上线,笑嘻嘻地说:“爹,大福哥,我没染上瘟疫,董家其实是上了我的当。”
大福一把握住她的手:“别不敢说,那个董老爷到底是怎么欺负你的?”
“他没欺负到我,只是把我关起来。但是老天保佑,刚好仓库里有一盆箭毒花,我就用它的汁液涂脸,再吃几片叶子下去,这样就像得了瘟疫一样。”晨香说着朝他们晃晃胳膊,“瞧,是不是真的很像?”
那些红疹还没有褪去,每一颗都有红豆大。魏伯心疼地抚摸她的胳膊,湿着眼睛说:“中了箭毒花的毒,稍不留神就会送命。孩子,你怎么这么不拿自己的性命当回事?”
“可是如果不这样做,就要嫁给董老爷那个儿子,那我还不如死了。”
大福刚止住的眼泪又汹涌而出:“你宁死也不嫁给董家少爷?晨香,我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!”
晨香莫名其妙:“我不嫁给他,和你对我好有什么关系?”
大福憋了半天,大概觉得这意思很难言传,便转而付诸行动:“你饿了吧?我去替你盛碗粥。”
躺了三天粒米未进,还真是饿了,晨香三口两口就喝完了那碗粥,只是当时却并不知道那是家里剩下的唯一一碗粥。
董老爷既然把晨香扔在乱葬岗,必然不愿看到她还活在吴镇,而如果又看见了,他势必会修正这个错误,再把她扔回去。
况且家里所有值钱不值钱的东西,连同下半年的口粮都已被魏伯卖光了。吴镇是待不下去了,魏伯本打算去乡下,那里民风淳朴,起码不会有董老爷那样的恶霸。晨香却觉得村子里没有足够的人买他们的香粉,而她又不会别的营生。所以最后的决定权交给了大福,大福觉得晨香做的香粉天下第一,要去就去个能配得上她的地方。
其实辛苦诱导大福做出这个决定,晨香还有一个不能说出的私心——她的翡翠项链,走遍吴镇都没几家有财力拥有,遑论那贫穷而质朴的乡村。她想她虽不知道亲生父亲在哪里,但至少,她应该往他可能在的地方去寻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