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洛见他这副模样,身子不自觉的往另一侧靠了靠。
“林,你有没有兴趣,成为拜仁的赞助商?”
德雷森显然没有get到林洛的痛点。
不过这家伙说话倒也直接,让林洛松了一口气。
就这事啊?!
“那肯定是不行啊,你就不怕德国足协和德甲联盟用tpi审查?”
林洛料定,德雷森肯定是突然想到的主意。
并且,还没有咨询过法务部门!
在2008年的时候,fifa就出台过类似的tpi条例。
在第18条上,有着明确的要求——
禁止第三方对俱乐部的竞技、转会决策施加影响。
球员个人公司若以赞助方身份介入俱乐部商业决策、并要求“把我肖像印上去”、“干涉球衣广告位”、“绑定续约条件”,就可能被认定为
tpi。
这条例出来后,基本就没有什么实际案例可供参考。
因为很少有球员会以自己企业的名头,花钱去赞助效力的俱乐部。
说实话,这样做的效果是非常差的。
球员们很多都有副业,也都开办了自己的公司。
比如林洛之前的队友德容。
就算到了现在,林洛偶尔还会去照顾他的生意。
结婚时用的婚车,全都是从他那里买来的。
德容在狼堡效力的时候,就不可能给他那家汽车销售公司,在大众竞技球场上打广告。
先不说那是大众的自留地。
就算是不受影响的俱乐部。
球员辛辛苦苦赚的钱,再以这种方式反馈给俱乐部。
怎么看,都有阴阳合同、隐瞒真实薪资的嫌疑!
就算林洛将来间接控股一家俱乐部,也不会用这种手段增加营收。
这纯粹就是耍无赖,关键还容易吃上官司!
事实上,因为没有什么案例激活过这一条例。
所以,别说是德雷森不清楚,一般法务都不会很清楚。
甚至就连fifa中都有不少官员,恐怕都不知道还有这么小众的规定。
林洛也是因为一直在研究,将来怎么收购一家自己可以事实掌控的俱乐部。
才会知道这么小众的知识。
当然,林洛一开始也不知道。
这是他聘请的大律师中的某一位,查到的结果。
拜仁缺钱,关我林某人什么事?
哈基洛不可能因为这件事,就让自己被fifa盯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