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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(第1页)

序

14年前,当十亿人的泱泱大国刚刚向世界敞开尘封多年的国门,英国米特兰银行就率先踏进了中国这个陌生而巨大的市场,向中国政府提出在京设立办事机构。当时的有关部门的确忙乱了一阵:请示、汇报、研究。但忙乱的结果是喜人的——中国第一家外国金融机构米特兰银行驻京办事处成立了。

那是1979年,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结束,庄严地为建国三十年的历史划上了一个勇敢的句号。同时,又以大无畏的气概向世界宣布中国从此打开国门。这一时代的壮举掀开了这个执政党改革、开放新的历史画卷。

在这幅画卷的扉页,米特兰银行抢前涂上了浓浓的一笔。

接着,又有110家外国公司在同一年进入中国,落户北京,为画卷增添了斑斓色彩。

于是,一个新兴的行业——外企产生了。

外企服务行业的产生,导致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——外企人应运而生。

因为有了外商常驻机构,首先面临的就是常驻人员问题。这些人最早来自各商社本部或亚洲分部,后来又从香港及东南亚招聘。但时间一长,各家商社便开始算经济账。不说语言、习俗、观念等方面的障碍和差异,仅从费用考虑,选用外国雇员也不合算:除去薪水,还要发一笔数额巨大的海外津贴。此外,每天要花上百美金为其租房、租车,每年还要负担一至两次的带薪休假及往返机票。少说一年也要十几万美元。

于是,外商把目光投向了大陆人才市场,要求提供劳务服务的呼声一日胜过一日。

中国政府重视了,专门指令有关部门做好这项工作,帮助外国商社在中国站稳脚跟。并在满足外国商社对中国雇员需求的同时加强对中方雇员的管理。

于是,一个由政府指定负责向外国商社提供中方雇员的机构——北京市外企服务总公司应运而生。

1980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一条法规:从今以后,凡外商驻华机构的中方雇员只能由政府推荐。

1985年有关部门重申:大陆的外事服务必须归口管理。

1986年4月20日,《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》:“凡向外国、港澳地区及华侨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(或个人)求职应聘及承揽服务工作者,必须通过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介绍。”

同年同月同日,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向驻京各外商机构发出照会。

五年以后,1991年11月28日,北京市政府再次发布通告,通告内容与五年前完全一致。

这一系列法规和通告,标志着外国企业作为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,已得到中国政府的承认和保护;意味着中国政府对外国企业的管理进入逐渐正规化的阶段。

伴随着正规化的步伐,外国商社雨后春笋般生长。14年间已有42个国家和地区3000家外商驻京机构建立。

长城、昆仑、兆龙、长富宫、卢堡、王府、和平、台湾、华都、亮马河、幸福、燕莎、二十一世纪以及京广中心和长安街一线的国际饭店、国际大厦、国贸中心等等一大片鳞次栉比、高耸入云的大高楼全部向外国商社开放。但依然满足不了需要。交通方便的写字楼、宾馆、饭店的办公室承租率常常达到百分之百。

房租一次一次提价。但一个个新旧商社老板在抱怨房价昂贵的同时,依然踏破铁鞋地去想方设法租办公地点。

这两年,宾馆饭店写字楼洛阳纸贵。

与外国商社在中国的发展相同步,中国雇员队伍迅速壮大,迄今已达7000多名。其中,有首席代表、高级顾问、代表、代表助理、工程师、翻译、秘书、办事员、打字员、接待员、司机、保姆等。这些人有大专以上文凭的达到百分之七、八十。组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。

谓其特殊,首先因为他们身处特殊的外企社会。

这个社会已然滋生在东方文化的土地上,被浇灌的却是西方文化的养料——西方的文明、西方的价值观及生活方式、西方的管理机制、西方的管理者。这种西方养料受中国政府的许可——只要外国企业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、法规,它就可以在它的企业王国里依照它的管理方式发展它的企业,管理中方雇员。这其中包括可以随便聘用和解雇中国雇员。仅这一点,就足以产生以石击水的效果,无法不泛起涟漪。

中国人习惯于被管,但那是被组织管。管的人理直气壮,被管的人无话可说。

而今天管人的人竟然是那些40年前被中国人经过浴血奋战赶出了国门的大鼻子蓝眼睛“洋人”,中国人的心理难免失衡了。

仅仅是因为他们有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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