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。还有——十四号下午,镇上的一个修摩托车的师傅说,郑大军来找他借过扳手。郑大军骑的是一辆红色本田弯梁摩托,他说摩托车链条松了,要紧一下。修摩托车的师傅说他注意到一个细节——”
黄涛顿了一下。
“郑大军的摩托车轮胎上沾了很多红色的泥。修摩托车的师傅当时还说了一句‘你骑到哪去了,这泥巴跟去了矿上似的’。郑大军没接话。”
“红色的泥。”
陆诚走到墙上挂着的那张苍民镇地形图前,用手指点了一个位置。
“潭河河湾附近那片区域,地质类型是红砂岩风化土层。”他说,“整个苍民镇,只有西南方向那一带是红土。镇区和其他村子都是黄褐色壤土。”
黄涛看着他的手指,又看了看基站数据——九月十四日凌晨,郑大军的手机出现在苍民镇西基站。
基站方向、红色泥土、废弃石灰窑、潭河河湾。
全部指向同一个地方。
“赵哥还查了一个东西。”黄涛继续说,“关于郑大军在莞市的情况——他问了莞市那边的一个同行帮忙摸了一下。郑大军在莞市一个叫‘鸿泰建筑’的工地做钢筋工。去年上半年——也就是出事之前——工地上有人看到他跟一个女的走得很近。那个女的叫蒋丽,二十八岁,四川人,在工地食堂帮忙。”
“婚外情。”陆诚说。
“基本确定了。工地上好几个人都知道这事。有人说苏小燕也知道了——去年八月左右,苏小燕跟蒋丽在工地门口吵过一架,被工头拉开的。吵架之后没多久,苏小燕就不在工地上出现了。当时大家以为她回老家了。”
“八月底吵架,九月中旬死亡。”陆诚坐回椅子,把时间线上又添了几笔。“中间隔了大约半个月到二十天。”
他看着白板上越来越密的时间线和关键词,沉默了一会儿。
“这不是冲动犯罪。”他说。
黄涛和小鲁同时看向他。
“老赵当时的判断是——两人在荒郊野外发生争执,男的冲动杀人。但现在看来,不是。”
他站起来,走到白板前。
“第一——地点。潭河河湾那个位置,距离镇中心八公里,开摩托车至少半小时,还要走一段根本没路的荒地。一个‘冲动争执’不会发生在这种地方。他们不可能‘偶然’到那里。是郑大军刻意把苏小燕带到那个地方的。”
“第二——时间。九月十三日凌晨他从莞市回到苍民镇,当天白天在镇上正常活动、吃饭、喝酒。到了凌晨一点多才出发去河湾方向。他选在深夜行动,是因为深夜不会有人看见。”
“第三——工具。他在十四号白天去五金店买了锄头和塑料绳。锄头不是用来杀人的——法医报告没有提到钝器伤。锄头可能是用来挖坑掩埋证据的。塑料绳——死者颈部的带状勒痕,宽度1。2厘米,跟普通五金店卖的那种扁平塑料打包绳的宽度一致。”
“但——”他话锋一转,“锄头和绳子是十四号白天买的。而他凌晨就已经去过河湾了。这说明什么?”
黄涛眨了眨眼:“说明他凌晨去的时候……没带工具?”
“他凌晨去的时候,手上什么都没有。”陆诚说,“他用手掐——没掐死。用手捂——没捂死。最后可能是用自己身上的皮带,或者衣物的带子——勒死了她。整个杀人过程是笨拙的、无序的、充满挣扎的。这确实是一个没有杀人经验的人做出来的。”
“但之后的处理——剥光衣物、抛入河中、第二天去买工具处理现场痕迹——是冷静的、有计划的。”
他在白板上画了一条分隔线。
“杀人是半冲动的——他预谋了地点和时机,但杀人的方式是慌乱的。善后是冷静的——他在杀人之后迅速切换到了另一种状态,开始系统性地清理。”
小鲁在旁边听得直咽口水:“这种人……比纯冲动犯罪更可怕。”
“因为他能控制自己。”陆诚说,“杀完人之后,他还能回到镇上,第二天正常去五金店买东西,跟人说话,修摩托车。然后待了两天,确认没有问题,才离开。回到莞市以后,继续上工地,继续跟蒋丽在一起。有人问苏小燕呢,他说‘她去浙省了’。一说就是一年多。”
办公室里沉默了。
“现在,”陆诚的声音平了下来,“证据链已经基本成型——动机、时间线、基站数据、物证关联、身份确认。缺的是直接物证和供述。”
他看了看墙上的时钟。
“许局那边跨省协作函我已经递上去了。莞市那边等通知。在郑大军被带回来之前,还有两件事要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