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周牧交谈完之后,沈玥便去了沈氏集团。
她穿着那件洗得发白但熨得笔挺的正装,在前台递了简历,应聘行政岗。
面试她的是一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,看了她一眼简历,又看了她一眼本人,问了两三个不痛不痒的问题,便让她下周一来上班。
上班的头两天倒是安生。
行政岗的工作琐碎而无聊,无非是收发文件、整理表格、帮各部门订会议室。
沈玥干得中规中矩,既不出彩也不出错,像一颗被拧在角落里最不起眼的螺丝钉。
她每天按时上下班,中午在员工食堂吃饭,偶尔和邻座的大姐聊两句天气。
没人注意到她。
没人知道这个安安静静的小姑娘,脑子里装着一个即将炸平整栋楼的计划。
第三天,她在走廊里碰到了沈建国和李秀兰。
两个人刚从电梯里出来,沈建国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,李秀兰挽着他的胳膊,看样子是来给沈知意送汤的。
沈玥本打算低头走过去,可就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,李秀兰忽然顿住了脚步。
她的目光死死钉在沈玥的右耳后面,脸色一寸一寸地白下去。
沈建国察觉到妻子的异样,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,也愣住了。
沈玥耳后有一块很小的胎记,淡红色的,形状像一片蜷缩的叶子。
那是原主身上自带的,她穿过来之后也没在意过。
可李秀兰认得。
那是她亲生女儿出生时就有的胎记。
她当年抱着那个小小的婴儿,用手指一遍一遍地摸过那片叶子形状的红痕,摸了整整三天。
直到孩子被人抱走。
李秀兰的手开始发抖。
沈建国攥住了她的手腕,力道很大,像是在警告她别出声。
两个人就那么站在原地,看着沈玥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,谁也没有追上去。然后李秀兰掏出手机,拨了一个号码,声音压得极低:
“知意,你过来一趟。”。
当天晚上,沈家别墅的书房里,四个人围坐在一起。
裴景深也在。
沈知意坐在他旁边,脸色冰冷,手指交叉搁在膝上。
沈建国和李秀兰坐在对面,李秀兰的眼眶还红着,但表情已经冷静下来了。
沈建国先开的口:
“那个沈玥,是咱们的亲生女儿。”
他顿了一下,像是在确认自己说的是真的。
“耳后那块胎记,不会错。当年抱走的时候我亲眼看过,一模一样。”
沈知意没有露出任何惊讶的表情。她只是微微抬了抬下巴,声音淡漠:
“那又怎样?”
“她现在回来了,进了沈氏。”沈建国的语气沉了下来,“如果她知道了自己的身世,沈氏集团的继承权就是个问题。”